青海新聞網·大美青?蛻舳擞 3月11日,記者從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的西寧市2023年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上獲悉,2023年西寧市市場監管系統共受理、調解投訴舉報2.69萬件,占全省投訴量的65%,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98萬元,96365電梯應急處置中心受理處置電梯應急事件5338起。集中銷毀貨值114萬元的假冒偽劣商品1.7萬件,無害化處置家庭過期藥品7.6噸。完成抽檢任務1.34萬批次,開展“鐵拳”“凈域”等26項執法行動,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立案查處各類案件380起,震懾警醒效果明顯。
經過對多個典型案例篩選后,最終發布了5起典型案例,這5起案例代表意義強、貼近百姓生活、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警示性,案例涉及消費維權、醫療器械和食品安全等領域。
典型案例一
牛肉干菌落超標 依法查處保安全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海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某批次牦牛肉干進行檢驗檢測,經檢測,該批次牛肉干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屬于不合格食品,執法人員對該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處理結果:當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牛肉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二
醫療器械是“三無”產品 醫美安全存隱患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寧某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美容醫院涉嫌使用無中文標識、無合格證明文件、無法說明進貨來源的醫療器械及過期藥品,執法人員對該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處理結果:經調查,當事人使用無中文標識、無合格證明文件且無法說明進貨來源醫療器械及過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無中文標識、無合格證明文件且無法說明進貨來源的醫療器械及過期藥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三
電梯檢驗不合格 存在隱患被查處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城北區某小區使用檢驗不合格的電梯,存在安全隱患,對涉嫌使用不合格電梯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立案調查。
處理結果:經調查,該小區使用的3部電梯于2023年5月經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檢驗,其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小區物業公司在未進行整改且復檢合格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執法人員責令該小區物業公司停止使用未復檢合格的電梯,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四
“訂金、定金”要分清 避免糾紛惹爭議
2023年12月,西寧市城北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西寧市某家具市場定制了兩張床,交付訂金3600元,1小時后消費者由于個人原因不想要了,找商家退訂金,商家不予退款,雙方產生爭議,請求給予解決。
維權結果:接訴后,工作人員及時進行溝通協調,通過協調,雙方達成一致,商家同意退還消費者訂金3600元。“定金”與“訂金”是生活中常見的兩個名詞,雖一字之差,但它們之間法律含義截然不同。民法典第586條、587條對“定金”的含義和條件均作出了明確規定。給付“定金”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其已交付定金是不予返還的;收受“定金”不履行合同的,則應雙倍返還已收“定金”。“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一般情況視為交付的預付款,不具有與“定金”相同的擔保性質,不管是哪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給付“訂金”一方都可以主張全額返還。
典型案例五
話費套餐不合理 消協調解獲退款
2023年,消費者投訴某通信營運商不合理收費問題。投訴稱,該公司扣除其已停用解除合約的網絡業務服務套餐費及“彩鈴音費”等服務費,要求退還多收費用,雙方產生爭議,請求消費者協會協調解決。
維權結果:接訴后,西寧市消費者協會進行了調查了解,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組織經營者、消費者現場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該通信營運商退還多收取的相關費用,消費者表示滿意。